煤礦用隔爆水袋廠家
來源:http://www.bjzrtj.com/product698241.html
發布時間:2021-3-16 16:02:04
服務熱線18014100088
煤礦用隔爆水袋廠家
產品描述:
礦用隔爆水袋是煤礦使用的安裝容器,按照安裝技術要求形成的水袋棚能有效隔離瓦斯和煤塵爆炸的傳播;用于制作水袋的材料具有阻燃和抗靜電性能。
一、技術要求
1.水袋、水槽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,并應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制造圖紙和文件。外包材料應有合格證,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2.水袋和水槽的規格和尺寸應符合表1的要求,實際水容量不得小于公稱容積。
參數表
配水特性應符合下列要求:
(1)水箱破裂所需的爆炸壓力(以靜壓表示)不得大于16kpa,水袋動作所需的爆炸壓力(以靜壓表示)不得大于12kpa
(2)形成較好水霧的作用時間不得超過150毫秒;
(3)水霧持續時間較好:水箱不小于250毫秒,不小于160毫秒;對于水袋;
(4)較好的水霧分散長度不應小于5m;
(5)細水霧的較好分散寬度不應小于3.5m;
(6)水霧的分散高度不應小于3m。
隔爆性能應符合下列要求:爆炸火焰與爆炸源的距離不得超過140米。
二.結構:YS水袋,長槽形,底部半圓縫,粘接牢固,表面整齊光滑,如圖1所示;YS水箱是矩形和梯形的。一旦形成,表面是光滑的,如圖2所示。
三、使用方法
1.水棚用水量:
隔爆水袋(罐)棚分集中式和分散式(視布局而定)。
集中水袋(槽)棚用水量按巷道斷面計算,主水棚不小于400 L/m ^ 2,副水棚不小于200 L/m ^ 2;
分散式水箱(袋)棚的水量按棚面積所占車道的空間體積計算;不低于1.2L/m 3。
2.水硼的位置設定:
(1)、水袋(槽)棚應設置在直巷道內;
(2)、水袋(槽)棚與巷道叉路口,轉彎距離應保持50-70m,且距風門的距離必須大于25m;
(3)、一排集中水棚與工作面之間的距離必須保持60-200米,一排分散水棚與工作面之間的距離必須保持30-60米;
(4)、在巷道內應設置輔助隔爆水棚應設置多組水棚,每組間距不大于200m;3.水棚排距和水棚棚面積長度為:
(1)集中水棚排距為1.2-3.0m,分散水棚沿巷道分布,兩個水袋(槽)間距為10-30m;
(2)集中式主水棚長度不小于30m,集中式副水棚長度不小于20m,分散式水棚長度不小于200m。
四、安裝方法
1.水袋(槽)棚安裝方式:可采用懸掛式、上撐式或混合型;原理是:當受到爆炸的沖擊時,水很容易倒出;布局應符合下列要求:
斷面S<10m2時, NB/L×100> =35%
斷面S<10m2時, NB/L×100> =50%
斷面S<10m2時, NB/L×100> =65%
N型——排棚水袋(槽)數,B型——水棚迎風斷面寬度,L型——水棚水平巷道寬度。
2.水箱(袋)間隙與水箱(袋)與支架或巷道壁間隙之和不大于1.8m,兩個水袋(槽)間隙不大于1.2m,水袋(槽)與巷道壁、支架、頂板、結構的距離不小于0.1m,水箱(袋)底部至頂梁的距離不大于1.1m。
3.水棚至巷道軌道面的距離不應小于1.8m,并保持統一高度。需要頂板時,水棚區巷道斷面與前后20m長巷道斷面一致。
4.掛水袋(槽),對準掛鉤位置并相對排列,用圓鋼排列,掛鉤角度為605度,換鉤4—8毫米。
五、水槽(袋)棚管理及注意事項
1.始終保持水袋(箱)完好和規定的水量,上邊緣應處于水平狀態,滿足設計要求。
2.每半個朋友檢查一次。
3.水袋(槽)棚被宣布為輔助隔爆。
不及物動詞包裝、運輸和儲存
1.產品包裝應符合鐵路和公路運輸的有關規定(100個水袋一包,用編織袋包裝)。
2.運輸過程中,防止機械沖擊和摩擦,避免日曬雨淋。
3.產品應存放在通風良好的倉庫中,堆放不應過高,以免影響使用質量。禁止接觸對橡膠和塑料質量有害的物質,避免陽光直射和雨淋。儲存溫度應在-15至35之間,相對溫度應在40%至80%之間,并應遠離熱源1m。
4.阻燃水袋必須具有阻燃或阻燃抗靜電的功能,必須具有承受相應的不漏水的能力。
5.根據不同的要求,制作不同體積規格的水袋,并在兩側制作相應的風扣,以方便水袋棚內的S形活動掛鉤及其安裝更換。水袋的兩側需要插入相應規格的鐵條,以增加水袋的承載能力。
6.水袋必須拉緊懸掛牢固,受力均勻,每一扣都必須懸掛,不得遺漏。
鹽城市利鑫礦山器材有限公司主營煤礦用隔爆水袋廠家、江蘇煤礦用隔爆水袋廠家、鹽城煤礦用隔爆水袋廠家、生產煤礦用隔爆水袋廠家、定制煤礦用隔爆水袋廠家、定做煤礦用隔爆水袋廠家等。